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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定要遵循三个政治原则
来源:农产品    发布时间:2024-08-31 01:01:48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全体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法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中国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顺利利地进行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人大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认真研究解决,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党中央历来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论断,作出了重要部署。去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时,和委员长先后发表重要讲话,回顾和总结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论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逐渐完备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最近,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深刻总结了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经验,明确了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若干意见》一开头就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我认为,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一是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的领导,不搞多党轮流执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是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三是一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三条,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一定要坚持的政治原则,任何一个时间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1840年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和封建统治的腐败,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围绕在中国走什么样的道路,各阶级、各阶层、各种社会势力展开了激烈斗争。以实行君主立宪为目标的戊戌变法没有搞成,孙中山倡导的共和制

  也没有成功。北洋军阀和政府的统治使中国陷入了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只有中国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才真正的完成了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人民当家作主。

  改革开放初期,许多外国人给我们出主意,归纳起来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经济上搞私有化;再就是政治上搞多党制、“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也就是搞西方现行的那一套政治体制。小平同志很英明,当时他精确指出,中国要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绝不能照搬西方的那一套。在政治上,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三权鼎立”,不搞两院制。我们从始至终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把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在经济上,我们不搞私有化。我们从始至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一起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事实上,经过这些年的摸索,我们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发展的、有利于中华民族振兴的政治发展道路和经济发展道路。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们要倍加珍惜。

  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国外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图谋始终没停止。近年来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发生的“”,背后都有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影子。一是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的渗透;二是从组织上和资金上扶持当地的反对派;

  三是鼓动“街头政治”和“广场民主”。名字很富有诗意,叫什么“玫瑰革命”、“橙色革命”、“郁金香革命”,实质上就是要借多党竞选、议会民主,颠覆现政权,建立亲西方的政权。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政权机关。人大工作的政治性很强,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一是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我国宪法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是包括派成员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只有在人大的各项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这一根本指导思想,才能从始至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中国的领导。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历史形的,是人民选择的。派是接受中国领导、同中国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领导、多党派合作,执政、多党派参政,这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根本特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人大工作必须要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不能另搞一套。三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国家机关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目标却是完全一致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搞“三权鼎立”,不搞“两院制”。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早在1979年3月,同志就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一著名论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扬民主,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

  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既是国家政权组成的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一定要遵循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与其他机关或组织不同,是集体有权,个人无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依照法定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权力。无论是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在审议过程中,每位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可以各抒己见,充分发表

  意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产生了新的社会阶层,利益主体不断增多。在这一背景下,人大工作就更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的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非消极作用。在立法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全民讨论等形式,逐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使制定的法律和法规更全面、更有效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派要参加国家政权,热情参加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

  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充分反映自己党派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诉求,积极为国为民建言献策。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一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坚持走群众路线,既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要求和体现,也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的必然要求和体现。在我们的祖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的主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正如委员长所指出的,人大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走群众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倾听人民的

  呼声,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意愿,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充分的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派要充分的发挥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参政议政,注意反映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人为本已经被确立为我们的祖国改革发展的一项根本方针和指导思想。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精确指出,制定和修改法律和法规,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和实行以人为本,有利于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来。人大工作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切实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